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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重癥加強治療病房
發布時間:2021-01-21 18:16 人氣: 來源:未知
中國重癥加強治療病房(ICU)建設與管理指南
(2006)
中華醫學會 重癥醫學分會
2006.4
中國重癥加強治療病房(ICU)建設與管理指南(2006)
中華醫學會 重癥醫學分會
【引言】
重癥醫學(Critical Care Medicine,CCM)是研究危及生命的疾病狀態的發生、發展規律及其診治方法的臨床醫學學科。重癥加強治療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ICU)是重癥醫學學科的臨床基地,它對因各種原因導致一個或多個器官與系統功能障礙危及生命或具有潛在高危因素的患者,及時提供系統的、高質量的醫學監護和救治技術,是醫院集中監護和救治重癥患者的專業科室。ICU應用先進的診斷、監護和治療設備與技術,對病情進行連續、動態的定性和定量觀察,并通過有效的干預措施,為重癥患者提供規的、高質量的生命支持,改善生存質量。重癥患者的生命支持技術水平,直接反映醫院的綜合救治能力,體現醫院整體醫療實力,是現代化醫院的重要標志。重癥醫學的學科建設和ICU的組織與管理,應該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為促進我國重癥醫學的發展,規我國醫療機構ICU的組織與管理,特制訂《中國重癥加強治療病房(ICU)建設與管理指南》。
【基本要求】
(一) 我國三級和有條件的二級醫院均應設立重癥醫學科,重癥醫學科屬于臨床獨立學科,直屬醫院職能部門直接領導。ICU是重癥醫學學科的臨床基地。
(二) ICU必須配備足夠數量、受過專門訓練、掌握重癥醫學基礎知識和基本操作技術、具備獨立工作能力的專職醫護人員。
(三) ICU必須配置必要的監護和治療設備,接收醫院各科的重癥患者。
【ICU的規模】
ICU的病床數量根據醫院等級和實際收治患者的需要,一般以該ICU服務病床數或醫院病床總數的2~8%為宜,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增加。從醫療運作角度考慮,每個ICU管理單元以8到12床位為宜;床位使用率以65~75%為宜,超過80%則表明ICU的床位數不能滿足醫院的臨床需要,應該擴大規模。
【ICU的人員配備】
(一) ICU??漆t師的固定編制人數與床位數之比為0.8~1:1以上。ICU日常工作中可有部分輪科、進修醫師。ICU醫師組成應包括高級、中級和初級醫師,每個管理單元必須至少配備一名具有高級職稱的醫師全面負責醫療工作。
(二) ICU??谱o士的固定編制人數與床位數之比為2.5~3 : 1以上。
(三) ICU可以根據需要配備適當數量的醫療輔助人員,有條件的醫院可配備相關的技術與維修人員。
【ICU醫護人員專業要求】
(一) ICU醫師應經過嚴格的專業理論和技術培訓,以勝任對重癥患者進行各項監測與治療的要求。
(二) ICU醫師應經過規化的相關學科輪轉培訓。
(三) ICU醫師必須具備重癥醫學相關理論知識。掌握重要臟器和系統的相關生理、病理及病理生理學知識、ICU相關的臨床藥理學知識和倫理學概念。
(四) ICU醫師應掌握重癥患者重要器官、系統功能監測和支持的理論與技能:(1)復;(2)休克;(3)呼吸功能衰竭;(4)心功能不全、嚴重心律失常;(5)急性腎功能不全;(6)中樞神經系統功能障礙;(7)嚴重肝功能障礙;(8)胃腸功能障礙與消化道大出血;(9)急性凝血功能障礙;(10)嚴重分泌與代紊亂;(11)水電解質與酸堿平衡紊亂;(12)腸與腸外營養支持;(13)鎮靜與鎮痛;(14)嚴重感染;(15)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癥;(16)免疫功能紊亂。
(五) ICU醫師除一般臨床監護和治療技術外,應具備獨立完成以下監測與支持技術的能力:(1)心肺復術;(2)人工氣道建立與管理;(3)機械通氣技術;(4)纖維支氣管鏡技術;(5)深靜脈及動脈置管技術;(6)血流動力學監測技術;(7)胸穿、心包穿刺術及胸腔閉式引流術;(8)電復律與心臟除顫術;(9)床旁臨時心臟起搏技術;(10)持續血液凈化技術;(11)疾病危重程度評估方法。
(六) ICU醫師每年至少參加1次省級或省級以上重癥醫學相關繼續醫學教育培訓項目的學習,不斷加強知識更新。
(七) ICU護士必須經過嚴格的專業培訓,熟練掌握重癥護理基本理論和技能,經過??瓶己撕细窈?,才能獨立上崗。
【ICU的醫療管理】
(一) ICU必須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各類人員的工作職責,規診療常規。除執行政府和醫院臨床醫療的各種制度外,應該制訂以下符合ICU相關工作特征的制度,以保證ICU的工作質量:(1)醫療質量控制制度;(2)臨床診療及醫療護理操作常規;(3)患者轉入、轉出ICU制度;(4)抗生素使用制度;(5)血液與血液制品使用制度;(6)搶救設備操作、管理制度;(7)特殊藥品管理制度;(8)院感染控制制度;(9)不良醫療事件防與報告制度;(10)疑難重癥患者會診制度;(11)醫患溝通制度;(12)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人員緊急召集制度。
(二) ICU的患者由ICU醫生負責管理?;颊叩南嚓P??魄闆r,ICU醫生應該與??漆t生共同協商處理。
(三) ICU的收治圍:
1、 急性、可逆、已經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經過ICU的嚴密監護和加強治療短期可能得到康復的患者。
2、 存在各種高危因素,具有潛在生命危險,經過ICU嚴密的監護和隨時有效治療可能減少死亡風險的患者。
3、 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礎上,出現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經過ICU的嚴密監護和治療可能恢復到原來狀態的患者。
4、 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終末狀態、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從ICU的監護治療中獲得益處的患者,一般不是ICU的收治圍。
【ICU病房建設標準】
(一) ICU應該有特殊的地理位置,設置于方便患者轉運、檢查和治療的區域并考慮以下因素:接近主要服務對象病區、手術室、影像學科、化驗室和血庫等,在橫向無法實現“接近”時,應該考慮樓上樓下的縱向“接近”。
(二) ICU開放式病床每床的占地面積為15~18M2;每個ICU最少配備一個單間病房,面積為18~25M2。每個ICU中的正壓和負壓隔離病房的設立,可以根據患者??苼碓春托l生行政部門的要求決定,通常配備負壓隔離病房1~2間。鼓勵在人力資源充足的條件下,多設計單間或分隔式病房。
(三) ICU的基本輔助用房包括醫師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休息室、中央工作站、治療室、配藥室、儀器室、更衣室、清潔室、污廢物處理室、值班室、盥洗室等。有條件的ICU可配置其他輔助用房,包括示教室、家屬接待室、實驗室、營養準備室等。輔助用房面積與病房面積之比應達到1.5:1以上。
(四) ICU的整體布局應該使放置病床的醫療區域、醫療輔助用房區域、污物處理區域和醫務人員生活輔助用房區域等有相對的獨立性,以減少彼此之間的互相干擾并有利于感染的控制。
(五) ICU應具備良好的通風、采光條件,有條件者最好裝配氣流方向從上到下的空氣凈化系統,能獨立控制室的溫度和濕度。醫療區域的溫度應維持在(24±1.5)℃左右。每個單間的空氣調節系統應該獨立控制。安裝足夠的感應式洗手設施和手部消毒裝置,單間每床1套,開放式病床至少每2床1套。
(六) ICU要有合理的包括人員流動和物流在的醫療流向,最好通過不同的進出通道實現,以最大限度減少各種干擾和交叉感染。
(七) ICU病房建筑裝飾必須遵循不產塵、不積塵、耐腐蝕、防潮防霉、防靜電、容易清潔和符合防火要求的總原則。
(八) ICU的設計要求應該滿足提供醫護人員便利的觀察條件和在必要時盡快接觸病人的通道。
(九) 除了患者的呼叫信號、監護儀器的報警聲外,鈴聲、打印機等儀器發出的聲音等均屬于ICU的噪音。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這些聲音應盡可能減少到最小的水平。根據國際噪音協會的建議,ICU白天的噪音最好不要超過45分貝(A),傍晚40分貝(A),夜晚20分貝(A)。地面覆蓋物、墻壁和天花板應該盡量采用高吸音的建筑材料。
(十) ICU應建立完善的通訊系統、網絡與臨床信息管理系統、廣播系統。
【ICU必配設備】
(一) 每床配備完善的功能設備帶或功能架,提供電、氧氣、壓縮空氣和負壓吸引等功能支持。每監護病床裝配電源插座12個以上,氧氣接口2個以上,壓縮空氣接口2個和負壓吸引接口2個以上。醫療用電和生活照明用電線路分開。每個ICU床位的電源應該是獨立的反饋電路供應。ICU最好有備用的不間斷電力系統(UPS)和漏電保護裝置;最好每個電路插座都在主面板上有獨立的電路短路器。
(二) 應配備適合ICU使用的病床,配備防褥瘡床墊。
(三) 每床配備床旁監護系統,進行心電、血壓、脈搏血氧飽和度、有創壓力監測等基本生命體征監護。為便于安全轉運患者,每個ICU單元至少配備便攜式監護儀1臺。
(四) 三級醫院的ICU應該每床配備1臺呼吸機,二級醫院的ICU可根據實際需要配備適當數量的呼吸機。每床配備簡易呼吸器(復呼吸氣囊)。為便于安全轉運患者,每個ICU單元至少應有便攜式呼吸機1臺。
(五) 輸液泵和微量注射泵每床均應配備,其中微量注射泵每床2套以上。另配備一定數量的腸營養輸注泵。
(六) 其他設備:心電圖機、血氣分析儀、除顫儀、血液凈化儀、連續性血流動力學與氧代監測設備、心肺復搶救裝備車(車上備有喉鏡、氣管導管、各種接頭、急救藥品以及其他搶救用具等)、體外起搏器、纖維支氣管鏡、電子升降溫設備等。
(七) 醫院或ICU必須有足夠的設備,隨時為ICU提供床旁B超、X光、生化和細菌學等檢查。
【ICU選配設備】
除上述必配設備外,有條件者,視需要可選配以下設備:
(一) 簡易生化儀和乳酸分析儀。
(二) 閉路電視探視系統,每床一個成像探頭。
(三) 腦電雙頻指數監護儀(BIS)。
(四) 輸液加溫設備。
(五) 胃粘膜二氧化碳力與pHi測定儀。
(六) 呼氣末二氧化碳、代等監測設備。
(七) 體外膜肺(ECMO)。
(八) 床邊腦電圖和顱壓監測設備。
(九) 主動脈球囊反搏(IABP)和左心輔助循環裝置。
(十) 防止下肢DVT發生的反搏處理儀器。
(十一) 胸部震蕩排痰裝置。
《中國重癥加強治療病房(ICU)建設與管理指南》經過中華醫學會重癥醫學分會反復醞釀、討論制訂,隨著我國重癥醫學的發展與進步,本會將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適時做出修訂。
《中國重癥加強治療病房(ICU)建設與管理指南(2006)》編寫工作小組:
管向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于凱江(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馬曉春(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方強 (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大為 (協和醫院),安友仲 (大學人民醫院),邱海波(東南大學附屬醫院),嚴靜(醫院),康焰 (大學附屬華西醫院),覃鐵和(省人民醫院),
中華醫學會 重癥醫學分會
200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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